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XD3HI202*****0008)

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6月26日

群众举报问题

万宁市山根镇大石岭第三队有村民将猪圈建在村中间其邻居家门口,生猪放养在沙地上,栏舍基本不清洗,导致周围臭气熏天。

整改目标

舍饲生猪,不得将生猪放养在沙地上,有粪污处理设备要利用,无粪污处理设备要建设粪污处理设备,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冲洗栏舍,减少臭气产生。确保周边群众生活生产不受影响。

整改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已当场督促该两位养殖户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同时我局和山根镇政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内容如下:1、舍饲生猪,不得将生猪放养在沙地上;2、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养殖栏舍的清洁除臭力度同时不再增加生猪饲养量;3、及时清运化粪池的粪污,养殖粪污必须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4、建设化粪池或堆粪池,或将整个猪舍地面硬化,并对猪舍周边进行绿化(陈刚)。由山根镇政府负责督促该养殖户完成限期整改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杜绝反弹。

整改完成情况

生猪已圈养,并且在2023年12月30日完成化粪池的建设任务,陈刚猪场周边种上九里香进行绿化,并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养殖栏舍的清洁除臭力度同时不再增加生猪饲养量。整改任务已完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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