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编号:SLZX-ZAZ-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对辽宁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辽宁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
测设施巩固提升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测。检测项目主要对新建及改造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
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具备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须同时具备混凝土
工程专业和量测专业)。
4.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 CMA 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09 室。方式:现场
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供应商单位发票开具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
七、其他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300.60 元(检测单价合计)。检测费用合计 500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 系 人:邹建飞
电 话:13897927006
电子邮件:5145103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 系 人: 屈先生
电 话: 13889389301
电子邮件: 2448399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