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城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阜南县城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2024GC0038)
阜南县城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城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阜南县城北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3〕3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南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招标人为阜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吕蒙路以东,奇泉路以北,五岳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南。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42.6亩,新建一个全民健身馆 2400平方米、室外游泳池1个、田径场1个、健身步道2000米、体育公园配套健身设施(满足老中青幼健身设施),室外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等,道路硬化、绿化、亮化,雨污水管网铺设,智能化应急广播监控指挥系统及配套停车场。
2.3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照设计总承包方式,包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1.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含维保阶段);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建筑单体、大门等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防雷、室内装饰设计(体育、健身等器材的布设);室外工程设计(包括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照明、运动场、景观游园、生态停车场等)及室内外综合管线等;
(2)专项设计包括基坑支护、绿色建筑设计、钢结构、减隔震、幕墙、楼宇照明(含泛光照明)、雨水收集系统、污废水处理、标牌、声学专业设计、电力专项设计(含高压外电线路)、消防、给排水系统、空调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等。
(3)设计成果应包含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并做好相应的实施方案或专项设计。
(4)做好项目周边环境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状交通、水系、综合管线等,提出经济合理迁改方案。充分考虑场地内外排水问题,不得因本项目建设造成周边农田积涝。
3.满足上述设计需要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物探、测绘成果(地形图测绘、定位测量等)。
4.满足国家及安徽省、阜阳市本地相关规定要求的建筑节能评估报告及评价、能耗评估、绿色建筑评价(需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评审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及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按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等建筑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工作。
5.负责平面功能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类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查、修编直至取得批复文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初设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6.参加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验收、专家评审工作。即前期与施工阶段、使用阶段的服务;阶段性的设计成果或专项汇报材料编制、汇报工作、各专业设计方案应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对相关的成果文件进行申报、评审、验收;
7.提供的足额份数的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必要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其他:设计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专业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是 。
1、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城
地 址:阜南县鹿城镇三塔北路107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孟肖
电 话:156*****80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阜南县和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娥
地 址:安徽省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与富陂大道交叉口
邮 编:******
联 系 人:黄晨辉
电 话:189*****19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 6 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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