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华春毛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五家渠华春毛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五家渠华春毛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单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48892万元,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区中的纺织产业园内。本项目拟在华春毛纺工业园一期工程北侧,投资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总用地为127261.3m2,总建筑面积为238383m2。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4′34 ″,N44°15′57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年产400吨无毛绒的分梳厂;②年产1800吨毛条厂;③年产1000吨半精纺纱厂;④5万锭精纺厂,分别为1万锭1个,2万锭2个。产品定位为高档羊绒精纺面料、羊绒/丝/毛精纺面料、弹力精纺面料、功能性面料(毛/涤)、半精纺面料等,可加工生产精纺呢绒1000万米/年;⑤粗纺厂,配置5梳5纺,纺纱1400锭。可年产200万条围巾披肩(折合80万米毛粗纺面料);⑥服装厂可年产100万套高档西服;⑦建设技术中心(承担企业新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技术攻关);⑧10000㎡行政商务中心;⑨18000㎡仓储中心;⑩其他(除建设以上生产企业,园区内还拟配套建设原绒库、毛纱/备品备件库、原料库/无毛绒库、综合库、锅炉房、10kVA高配、污水处理站、食堂、倒班楼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厂区生产热源近期用燃煤锅炉,远期依托园区集中供热设施。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燃煤锅炉烟气将采取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备进行除尘脱硫,除尘效果≥99%,脱硫效果≥70%。锅炉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对于车间废气绒毛尘,配置除尘器,以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表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规定;另外,环评要求燃煤全部贮存在封闭式煤仓内,以消除贮存过程中的扬尘二次污染。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污染成份复杂,主要含有洗涤剂、助剂、染料及少量脱落纤维等有机或无机污染物。厂内所有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由园区统一规划。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采用“统一收集、及时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处理,严禁乱排。施工换填土方及时拉运到弃渣场堆放,并简单压实,施工结束后进行简单平整,通过砾石压盖、表面绿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运营期中锅炉房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渣可用于制水泥或铺路;生产过程中将有落地绒毛,络筒脱落产生的短纤维、纺纱回丝及线头、废丝等及空调、除尘器的收尘系统回收的绒毛尘即下脚料全部外售给其他纺织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环境管理部门指定垃圾场填埋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以减小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影响。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科学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消声器、隔声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

施工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是CODCr和悬浮物。通过在施工现场建临时简易水冲厕所,就近排入厂界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园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投入运营后,废水污染源包括生产废水(染色、纺纱废水、后整理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其他废水(空调废水、锅炉房排污水、地面冲洗水)三部分。所有废水形成综合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由工业园统一规划。废水水质、水量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有机械尾气排放、施工扬尘,其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最大。

投入营运后,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燃煤锅炉烟气及车间除尘器系统排放的绒毛尘废气。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关心预测点的预测浓度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未超出评价标准浓度限值,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厂址周围敏感人群居住区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具有高分贝、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水泵安放在密闭的水泵房内,经过密闭的水泵房间墙壁阻隔后,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锅炉房在运行时风机将产生一定噪声,经过密闭隔声室消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各工序回收的散落绒毛、回丝,空调、除尘器回收的绒毛尘及锅炉灰渣、脱硫渣,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另外职工办公生活将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经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项目区现状盐化灰漠土,生物损失量小,通过场区的绿化措施,自然生态损失得到补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将有所改善。

(6)风险分析

通过对项目所建设施的分析,风险污染事故的类型主要反映在:原绒(毛)及成品绒纱库房的火灾风险,工业碱、醋酸、甲酸等腐蚀性化学品的使用泄漏风险。在运营过程中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加风险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将工程的环境风险减低到最低程度,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五家渠华春毛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产业政策中相关毛纺织行业的要求;符合《新疆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地方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五家渠市城市发展规划及当地纺织行业产业规划;符合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对该地区的资源开发、经济结构优化及其它相关产业的带动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本项目技术水平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项目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原材料利用率较高,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地污染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确保全厂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实施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节能降耗、特别是防止环境风险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对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结论是否可行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如何

(6)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

项目承办单位:新疆华春毛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工业区北工业区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高山街-2-5号4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手机:1399 9802 795

公告发布单位: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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