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关于购买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微视频制作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关于购买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微视频制作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按照部门财政预算批复,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微视频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

  二、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承担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微视频拍摄、制作及文案工作。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方式展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通过视频展示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应用场景为单位内部宣传、普法活动宣传播放、网络传播宣传等。

  (二)项目要求

  1.普法微视频时长4分钟左右,视频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不低于25帧,画面长宽比为16:9,音频要求不低于48KHz,24bit,2声道;提交格式为mp4,承接单位完成制作后需向委托单位提交高清完整版光盘。 

  2.承接单位在工作中要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管理所所有,承接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为包干经费,不超过5万元。含整体策划及文案脚本编写、场景拍摄制作、后期合成制作、技术成果编制及版权等所有费用。视频制作完成,经验收合格,委托单位将一次性支付制作费用。

  四、承接主体要求

  (一)承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二)承接主体须具备从事影视制作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具有丰富的省市级政府部门微视频制作推广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创意策划、前期拍摄、中期制作、后期制作在内的全流程服务能力。

  五、竞争方式

  如果报名数量为2家(含2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申请单位不超过1家(含1家),予以第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报名数量如只有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日。

  七、申请流程

  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过往经验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

  邮政编码:******

  附件:广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标签: 频制作 宣传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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