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港路、戴庄路电子站牌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文港路、戴庄路电子站牌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港路、戴庄路电子站牌维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文港路、戴庄路电子站牌维保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文港路、戴庄路。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项目运维服务范围为市区文港路沿线及戴庄路沿线共计59座常规公交站台电子站牌(其中戴庄路22座、文港路37座)、4G通信网络以及后台信息发布系统。

①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内,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范围内电子站牌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技术咨询、资料台账等,并承担除箱体、LCD(LED)屏、屏控制卡等主材料外,其他所有电子站牌配件维护材料费和人工服务费。

②巡检服务:运维服务期内,中标人需提供电子站牌巡检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每日巡检:对电子站牌的在线情况通过系统平台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不在线的情况,中标人需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每日巡检完成后,生成每日巡检维护报表,于次日反馈给招标人确认。每日巡检维护表的模板参考《附表》提供的样本。

2)每月巡检:每月不低于4次对所有站牌的结构、LED屏、LCD屏、控制主机、供电系统、通风系统进行例行检查,确保LED屏、LCD屏、数据信号以及各项功能正常。每月巡检不低于2次对电子站牌外部卫生进行清理,巡检覆盖率需达到100%,中标人需出具月度巡检维护表,并于次月5日前将巡检及维修记录及时反馈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签字后双方留档。月度巡检维护统计表的模板参考《附表》提供的样本。

3)季度巡检:每季度对电子站牌内外部卫生进行清理,对设备进行吹风除尘,同时检查电子站牌内部通风、散热、静电、供电等情况;检查电子站牌结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报警装置、传感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数据信号和功能正常。巡检覆盖率需达到100%,中标人需出具季度巡检报告,并于下一季度10日前将巡检及维修记录及时反馈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签字后双方留档。季度巡检维护统计表的模板参考《附表》提供的样本。

4)应急处理:当遇到暴雨雪天气,城市发生内涝时,中标人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子站牌进行紧急断电处理。

③重要事件及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运维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提供重要事件(创文、政府大型活动、会议等)、重大节假日(五一、十一假期)的运维保障。

④公共信息发布服务:运维服务期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交办的公益信息发布工作。

⑤其它:

1)运维服务期内,中标人须积极协助招标人对电子站牌电力损坏进行修复保障,配合修改扩建道路时的设备移除与安装工作。

2)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在公交电子站牌移交过程中的前端设备、供电、通信网络的现场勘察以及移交资料中的管线等隐蔽竣工资料的核对检查工作,负责与原维保单位、产品供应商等进行技术对接协调工作。同时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对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安全迁移,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5、招标规模:9万元/年,合计18万元。

6、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体户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101201*****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五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中标人须以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5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181*****580,邮箱:**********@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 日 18 时 00分。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学海路与尚义路交叉口西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39*****34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吴丹

电话:181*****580

标签: 牌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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