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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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2024-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
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
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磋
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响应资格;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4 年 6 月 26 日 17:30 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17:30(节假日除外),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按要求填
报报名信息并支付 500 元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不退。采购人不提供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
航可达)。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存储、装封磋商响应文件后按
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
航可达)。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的通知(2024 版)》(云政办函〔2024〕7 号)的相关规定,2024 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
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审批获准采购。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的委托,对
2024 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组
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参加。
2.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科技馆展览配套服务要求
2.1.服务期限: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2.2.制定石林民族科技馆科普教育活动年度计划及单项科普教育活动方案,按照审核备
案后的方案实施科普教育活动。
2.3.组建具备专业技能的科普服务团队,具备一定的人员储备能力,负责配备科技馆日
常管理工作人员、活动策划人员、专业讲解人员及其他必需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 4
人,每周上班 6 天。配备的各人员分工应当明确,应当确保展馆开放期间问询员及讲解员的
随时待命及上岗。
2.4.对相关工作人员要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购买法定社会保险及意外险,做到管理规范,
将工资发放记录、签收记录、保险购买等有效凭证材料复印件收集整理待采购人考核。
2.5.负责对科技馆展品日常管理维护,并向采购人提出维修意见;及时补充科学工作室
实验耗材;做好场馆内外日常清洁和用电安全防范。
2.6.有权使用“科普石林”微信公众号、科技馆户外电子大屏公益科普宣传。
2.7.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负责积极承办科普培训、科普讲座、中小学(幼儿园)大型科
普活动等。
2.8.做好科技馆定时免费开放管理,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 8:30 至 11:30;13:30
至 17:30(特殊节假日除外),周一闭馆休整(但要保证有预约的参观学习,保证周一、周
二科技馆进出值守,按照上级发布主题等活动开展相关工作),开放不少于 260 天;全年进
馆参观 2.2 万人次以上。
2.9.负责依托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定期开展公益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 12 期,每期不少于
12 人。
2.10.负责举办“周末科技兴趣班”公益活动不少于 26 场,每场不少于 18 人,打造科
普品牌活动。
2.11.做好科技馆室内外日常清洁、安全保卫、展品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对
仪器设备和科技馆房屋需要较大维修的,及时提出维修意见。自行承担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
成损坏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2.12.建立健全科技馆日常管理和科普活动台账资料,接受采购人督导和考核。
2.13.积极承办采购人主办其他科普活动。
3.科普大篷车展览配套服务
3.1.服务期限: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3.2.制定科普大篷车巡展计划活动方案,全年不少于 60 场次巡展,按照审核备案后的
方案实施巡展活动。
3.3.应当具备人员储备能力,组建具备专业技能的科普服务团队,负责配备 A1 证驾驶
员、熟练无人机操作巡展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 2 人。配备的人员分工应当明确。
3.4.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购买法定社会保险及意外险,做到管理规范,将工资发放
记录、签收记录、保险购买等有效凭证材料复印件收集整理待甲方考核。
3.5.对科普大篷车及展品设备、仪器日常管理,提出维修意见,做好科普大篷车日常清
洁和安全。
3.6.积极承办科普大篷车临时安排巡展展教活动、各类大型科普活动等。
3.7.建立健全科普大篷车日常管理和科普活动台账资料,接受督导和考核。
4.其他要求
4.1.合同方式及预算控制价: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 元),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4.2.履约考核: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将定期、不定期、以单次活动为单位等方式
进行履约情况抽检,对成交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重要依
据。
4.3.合同的履行应当以合同条款为基础,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为合同附件,
认真履行其约定的相应义务和责任,若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成交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及损失。
4.4.成交人应当确保磋商响应文件是在充分理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后作出的
决定,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成交后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
改或质疑。
4.5.不论成交与否,磋商响应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磋商响应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东城路 2 号民族科技馆五楼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18288775526
电子邮件:1791985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