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 引 号: | *********/202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政府采购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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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就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C24G9221
1.2项目名称:大气环境质量跟踪评估(高校合作)项目
1.3项目预算及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年
1.4采购需求: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臭氧和PM2.5达标为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环境效益评估为手段,对南京市臭氧污染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估,厘清气象条件对南京近地面臭氧和PM2.5的影响,探索南京市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有效策略,为全面总结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制订和实施符合南京市现实特点的臭氧及PM2.5精细化减排方案,实现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达标提供科学依据。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合同执行满一年,如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认可,可以与其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高校采购的项目,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6月26日17时至2024年7月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3.3具体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平台内选择本项目,按照平台提示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下载时间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请在电子档下载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支持现场获取或顺丰邮寄到付)。
3.4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缴纳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4年7月9日9:00-9: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供应商因故无法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顾诗洁<收>173*****233)。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他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1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公告。
6.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6.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
联系人:刘传
联系电话: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 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顾诗洁 陈丹
联系电话:025-********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诗洁 陈丹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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