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7日起,对昆明市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昆明市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 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6月1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22个工作日。

三、 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韩 佳(行政执法证号:250*****056

审计组主审:吴晓静(行政执法证号:250*****006

审计组成员:白 金(行政执法证号:250*****090

陈洪林(行政执法证号:250*****028

黄子文(行政执法证号:250*****052

廉政监督员:陈洪林(兼任)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韩佳 0871-********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

四、 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 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邮编:******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0871-********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0871-********



昆明市审计局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协作对口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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