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三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三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三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项目三期工程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07-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33套换热机组进行设备改造,并对281.8万m小区进行二网平衡改造。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施工60日历天;设备采购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范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更换中卫市委党校室内外采暖管道、夏华家园(换热站改造、二网平衡改造、一级管网改造)、时代佳苑(换热站改造、二网平衡改造、一级管网改造)、换热站设备更换、地面改造及二网平衡阀安装;

二标段:鼓楼南街、南苑路、十里水街等敷设保温管1047.9米、钢筋混凝土井9座、砖砌电缆井2座及配套路面拆除恢复;

三标段:安装采购数据采集器643套,安装采购室内温度采集器2097套,安装采购PLC控制系统8套;

四标段:采购流量计4台、电动流量调节阀2213个;

五标段:采购球阀544个、水泵38台、板式换热器6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至五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 26 日8时00分至2024年7 月 2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西侧世纪花园会所12号楼114、214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少辉 联系人: 李燕娥

电 话: 152*****399 电 话: 182*****970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城市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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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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