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 以行审批(2023)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2.1.2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地下建筑面积*****.19㎡。主要建设4栋18层住宅楼、2栋2层配套及地下车库等。2.1.3 设计服务期限:45天2.1.4 建设地点:行唐县经济开发区玉晶路与春露街交叉口西北。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7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目(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7 00:00:00 至2024-07-0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zczb.com/home)”【投标人需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具体注册及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1166-160】、“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国资智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国资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资智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监督单位: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通知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1.招标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主任 联系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保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邵京京 联系电话:031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保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昌北路6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东街道东岗路与雅清街路口东南角70-26号商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邵京京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行唐县,石家庄,0311-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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