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双汇冷冻货物外租库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德州双汇冷冻货物外租库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大力度寻找本公司合作的外租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特对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议)标。
一、招(议)标内容:冷冻货物保管业务
二、招标时间:2024年6月30日(如有特殊事情再及时告知)
三、招标地点:德州双汇二楼会议室
四、招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持 人:项目经理或设备安全管理副经理
委员:设备安全管理副经理、行业副总、财务总监、生产部长、品管部长、财务部长、设备部主任、保卫部长、库房主任或相关部门人员
五、招标办法:
采取两次报价,合作的现有客户(包括新客户)第一次报价不能高于现有合同价,合作的现有客户(包括新客户)第一次报价最低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低于第一次的最低价,在第二次报价最低价的基础上,公司再与其进行谈判,谈判后的价格,报双汇总部批复后,按照总部的批复意见及综合考虑距离、库房安全、运费等工作后,最终为合作单位,新合作的冷库还需先进行实地审核,达到审核条件,才能进行合作;合作期限和中标价格也需按照总部批复意见执行。若第一次报价不足三人时,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对不能来招标现场的客户,可实行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
六、相关信息:熟悉标的物人员,现场解说招标的合作相关信息。
七、招标要求:
1、招(议)标资格确认:需提供外租库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房产证、土地证、备案证明(非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以上资料需要盖红章。
2、身份确认:参加招(议)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公司法人,必须携带公司法人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签字盖章有效)及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纪律:招标时客户应按照招标顺序进入,不参与招标的在外等候通知;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抽烟、打电话等。
4、悔标:客户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无故不签订合同者,将取消今后合作业务,不得参与双汇集团任何的招标活动。
八、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合作)客户必须在德州双汇行政部通知五日内签订相关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将取消今后合作业务,不得参与双汇集团任何的招标活动。
2、单独经营:在合同期内,中标方应尽到对标的物交由第三人合作时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如:不准将承包项目转给不诚信客户经营等;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合同违约,视为中标方原因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合作原则:招标方合作项目,按照实际存放量、装卸量、吨日储存价格、吨装卸费等合同条款与中标方进行结算,在合同期内优先满足德州双汇对库房的需要工作,招标方不对储存量作任何担保和承诺。
九、储存的物资、范围等要求,按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本招标所有解释权归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十、有意向合作的,请在2024年6月29日18:00前向公司行政部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韩雪阳:187*****101 秦亚广:188*****688
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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