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西二干渠3+500-7+500劳务分包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西二干渠3+500-7+500劳务分包招采公告

询 比 公 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西二干渠3+500-7+500劳务分包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MHC-2024-05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西二干渠3+500-7+500劳务分包

1.3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

单位

税金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

1

劳务

渡槽混凝土

m3

3%

*****

75.71

2

劳务

钢筋加工及绑扎

t

3%

1100

1166.99

3

劳务

模板制作及安装

m2

3%

*****

112.48

4

劳务

铜止水焊接及安装

m

3%

2300

86.52

5

劳务

分缝板

m2

3%

1000

7.57

6

劳务

钢材制作及安装

t

3%

80

1060.90

7

劳务

碎石换填

m3

3%

8000

21.63

8

劳务

建筑物

m3

3%

2200

535.60

9

劳务

浆砌石

m3

3%

550

128.54

10

劳务

石笼绑扎及填充

m3

3%

500

64.89

11

劳务

零工

工日/人

3%

1

312.00

备注:零工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1.4项目地点:通河县三站镇

1.5服务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付款方式:按月分批次支付。

1.8最高限价:*******.00元。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意向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9:00至2024年06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3采购文件费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账 号:140*****200*******

行 号:402*****1584

4.2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3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6时00分。

4.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7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

联 系 人:张耘滔

电 话:182*****455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xmhcxmgl@163.com


标签: 地下水超采 综合治理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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