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记录仪(二次)招标公告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数量 | 项目预算 | 具体采购需求 |
A包 | 执法记录仪 | 休宁县执法局 | 12台 | 2.4万元 | 详见附件A |
B包 | 执法记录仪 | 休宁县司法局 | 23台 | 3.45万元 | 详见附件B |
备注:
1、具体采购需求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
2、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3、报价时应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支持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上述需求如为多包,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5、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拟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如果各个品目的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当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分包装订、分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包号及包名。请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以正本为主)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不满足本询价公告其它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1、如对询价公告附件内货物参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7月25日前传真至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电话:****-*******。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可邮递,若邮件遗失,责任由寄件人自负):休宁县海阳镇萝宁街107号(原县财政局4楼);联系人:项女士;联系电话:0559- 7530084 ;传真:0559- 7530084 ;邮编: 245400 。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9日
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致: 交易中心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公告,接受贵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一、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生产厂家 偏离说明 投标报价
1
2
3
合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完成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按要求实施完毕。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6、询价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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