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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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28 至 2024-07-0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撰写人: 张艺馨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服务队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1,700.00
最高限价(元):1,281,700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供应

服务队伍采购

注:下方五项均为★标注项,都是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项。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一、项目需求

根据创城工作需要,按照区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城区绿化实际情况,融合创城要求对兴隆台街区内主次街路及临街空地进行补植补建,需采购一支苗木补植补建服务队伍,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负责对补植补建的苗木数量进行核定,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上报财政部门审核,苗木结算价格(包括苗木起挖、包装、运输、城区内各栽植点位卸货及税费、人工费等一切产生的费用)。

二、 项目预算:*******

三、质量要求

1.各类苗木胸径、高度、冠幅、分枝点高度等指标必须达到《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清单表》的要求。

2.全株苗木目测应无明显病虫害。

3.乔木:树形、树冠四满、整齐一致、千直,土球与胸径比例为 1:6,应用草绳包扎、球体完好无损,无脱水现象。

4. 灌木:树冠完整、整形整齐一致:土球不散落。

5.装卸过程中树枝、树干无破损或折断等严重损伤。

6.确保苗木成活率 100%。如果苗木发生死亡,应及时自行无偿更换以确保苗木100%的成活率。

7.应按照保护苗木及保护苗木运输的方式对苗木进行包装,并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024年度兴隆台区城区内补植补建所需苗木清单表

树木种类

品 种

规 格

数量(株)

备注

乔 木

京 桃

12-14㎝

300

国 槐

16-18㎝

20

法 桐

10-12㎝

80

杨 树

10-12㎝

400

银 杏

18-20㎝

100

乔 木

紫叶稠李

8-10㎝

300

苹果树

8-10㎝

50

金叶榆

8-10㎝

500

杨 树

8-10㎝

300

国 槐

8-10㎝

700

海 棠

8-10㎝

500

京 桃

8-10㎝

800

山 楂

6-8㎝

150

梓 树

8-10㎝

100

白 蜡

8-10㎝

100

柳 树

8-10㎝

300

乔 木

桧 柏

高4-5m

200

灌 木

榆叶梅

冠幅1.2m

300

丁 香

300

小 计

5500

说明:以上苗木种类、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发生调换,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四、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1日止。

五、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所使用苗木种类、数量,以财政审计结算额为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部分:注意事项
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
第二部分:相关政策
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
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注册入库联系电话:0427-*******
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
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
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
采购科联系电话:0427-*******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兴隆工业园兴盛路2号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此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27-******* 

标签: 需苗木供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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