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平方米抛釉砖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200万平方米抛釉砖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茶陵县华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抛釉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批复文件名称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茶环验〔2016〕4 号

批复发文时间

2016年7月20日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6〕4号
一、茶陵县华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高档仿古砖生产项目位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金星工业园二园区,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总占地130亩,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以瓷砂、石粉、黑泥钾砂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原料制备、原料成型、瓷砖烧成等工序后生产建筑用仿古砖、抛釉砖,设计年产仿古砖200万平方米,抛釉砖200万平方米。2010年5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0年5月11日取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株环评(2010)18号〕。 2015年12月,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茶陵县华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高档仿古砖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2016年5月30日取得茶陵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茶环函(2016)9号〕。因企业自身原因,目前只启动抛釉砖一条生产线。
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二、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1)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00 t/d。原料车间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制釉废水、生产车间淋釉印花废水经6个沉淀池依次沉淀后回用于原料制备环节,无废水外排。
(2)煤制气生产废水处理站:煤气发生炉湿式排渣黑水、煤气站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由容积为120m3的2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制作水煤浆。
(3)酚水经收集后用于煤气冷却及除杂;部分用于制作水煤浆。
(4)辊道窑尾气脱硫废水处理池:废水经4个中和沉淀池沉淀后作为脱硫塔补充用水。
(5)抛光车间废水处理:抛光、打磨环节有废水产生,该部分废水排入用地内2个水塘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有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厂内未设置食堂,仅办公楼、宿舍楼有少量办公、生活废水的排放。根据现状排水可知,厂内少量的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厂区北面的道路排入东面的文江,再汇入洣水。
2.废气:
(1)辊道窑生产线烟气脱硫:2条窑炉生产线共用1套窑炉烟气碱液喷淋脱硫塔+20米烟囱;
(2)煤气发生炉煤气除尘脱硫:煤气除尘采用煤气上升、烟尘自然沉降的重力原理除尘;另,2台煤气发生炉共用1套煤气脱硫塔,采用干法脱硫(以氧化铁为脱硫剂)。
(3)喷雾干燥塔除尘:2台喷雾干燥塔废气分别经过2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旋流板喷淋除尘+29.5米烟囱。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空压机、球磨机等设备。主要控制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基础减震、安装于室内利用厂房隔声、厂区及高噪声车间周边设置绿化隔声带等降噪措施。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绝大部分属于一般废物,其中废釉料、废脱硫剂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脱硫剂产量约为40t,每年更换一次,置换后直接由脱硫剂供应厂运回再生,不在厂内储存。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茶环监技字(2015)第99号),主要污染物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茶陵县华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高档仿古砖生产项目年产200万平方米抛釉砖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 强化建设厂区的雨污分流系统,减少污水的产生量,确保所有污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2. 建设相应规模的原料棚,务必做到所有原料入棚堆放;
3.加强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如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标识牌等,同时将相关的环保制度上墙;
五、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站、窑炉尾气脱硫塔、喷雾塔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 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运,必须报经我局批准。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并根据应急预案方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

标签: 建筑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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