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交易编号:LPGC【2024】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已由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兰发改【2024】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方式,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

2.2 项目概况:(1)农村污水收集工程:D110 污水收集接户管 *****m,DN200 污水收集管 *****m,DN300 污水收集管 6195m,DN400 污水收集管 1995m,Φ315 户用清扫井 1827 个,Φ700 检查井 1220 个,沉泥井 483 个,跌水井 63 个。 (2)农村污水处理工程:35m3/d 化粪池+稳定塘+植物塘 2 套,30m3/d 化粪池+稳定塘+植物塘 1 套,20m3/d 化粪池+稳定塘+植物塘 3 套,15m3/d 化粪池+稳定塘+植物塘 3 套,10m 3/d 化粪池+稳定塘+植物塘 5 套,三格式化粪池(5m3/d)15 套,三格式化粪池(2m3/d)37 套。(3)农村污水回用工程:30m3回用水池 8 套,50m3回用水池 3 套,80m3回用水池 3 套。 本次建设村庄每年削减总量为 COD52.72t、NH3-N 7.68t、TN2.36t、TP0.75t。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兰坪县金顶街道办:福坪村(福东、清明场);七联村(哨上、练登、上井);官坪村(大坪、中村、官坪、长吉);啦井镇:挂登村(挂登村、挂登小村、青沙地、 上箐村、白子村);桃树村(桃树村、生扎地、石板、丰坪、柳树坪、青松坪、白腊)共计21 个自然村。

2.4 项目总投资:2498.31万元(直接工程费 2430.09万元、设计费:68.22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6 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或者总投资(建安费10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月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3.4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6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参保证明)。

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参保证明);

3.8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9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怒江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nj,网上报名严格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怒江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nj)报名操作进行,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怒江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nj)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怒江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nj,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方式:

本项目只进行网上开标,请各投标人不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QQ:**********

5.4按照怒发改法规【2022】238号文件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切实解决我州评标专家不足的短板,实现优质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上游(金顶镇、啦井镇)沿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EPC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在云南省内随机。

6、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按照《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50%的工作要求,确定该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00(元)

1、保证金相关事宜

1.1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

1.2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自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自定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绑定回执。

1.3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7月18日09:00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及时提交保证金或未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1.4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开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坪县支行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1.7帐 号:623*****900********( 账号为进场登记系统生成,一个项目一个账号)

1.8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田工,0886-*******

1.9中国建设银行兰坪县支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女士,0886—*******

1.10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服务热线(服务QQ):400-9618-998

7、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怒江州)(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nj“怒江州”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地 址:兰坪县城三江大道

联 系 人:和灿

电 话:139*****6660886-*******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坪县城经贸大酒店院内写字楼一楼

联 系 人:左翠

电 话:159*****083

9、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86-*******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86-*******

兰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886-*******

日 期:2024年6月26日


标签: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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