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供应商: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综合科(建设大厦西裙楼一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5万元。
(四)最高限价:4.95万元。
(五)采购需求: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因工作需要,拟对馆藏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施工图审查档案、工程备案等审批档案进行整理(含数字化扫描工作)。整理工作包含按年份、编号进行分类整理、打页码、做封面、目录、备考表,图纸按要求折叠,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数据挂接工作(具体内容见下表)。
如表所示,城建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量一览表
档案类型 | 数量(卷) | 分项报价单 |
各类城建档案整理并完成数字化加工和数据挂接 | 约1500卷 | 以卷为单位,33元/卷 |
最高限价 | 4.95万元 |
质量及要求:详细要求见项目工作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投标人需承担本项目的评审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各供应商报价为二次报价(价格为单价及总价,总价包括项目验收完毕后所需一切费用)。第一次报价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第二次报价于开标现场填报,各家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在报价最低的单位中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二)报价文件内容:(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1、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2、报价明细表
3、技术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整体实施方案、计划进度、验收方案、产品提交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2)详细服务方案及质量保证;
(3)投标单位拟投入主要设备明细表;
(4)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5)技术响应偏差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获取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提供方式:线上免费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请备注本项目名称并留下谈判文件接收邮箱),联系电话:0527-********(李莉)。未通过采购人渠道报名而获取谈判文件并参与谈判的,将做无效处理,取消谈判资格。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14:30。
(二)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宿迁市建设大厦西裙楼一楼城建档案管理处会议室。
七、采购公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西裙楼一楼
电话:0527-********;联系方式:李莉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档案整理数字化标准
(一)档案整理标准
规划审批图纸及产权档案按文件、图纸编号排列顺序,每卷厚度不超3公分,编制单位为文件形成单位。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应图面朝内,折叠成手风琴式,并使标题栏露在外面。
(二)档案数字化标准
(1)档案拆分、整理
档案整理的目标将需要数字化的纸质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和编目,使之系统化,拆分、整理过程中注意保护档案原件,不得损毁、涂改。严格遵守保密涉密要求,不得将档案带离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档案数字化后的成品私自拷贝、留存,更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档案交接:安排专人负责交接,按照扫描进度计划取出相应档案,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载明档案代码、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及每份档案的张数等,移交时双方签字、签注移交日期。
档案拆分、整理:工作人员接到档案后需对原有档案进行相关处理,按规定排序整理,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对不能拆除装订物的,应采用专业的扫描仪进行处理。
(2)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
将整理、完善后的纸质档案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要求进行逐份、逐页扫描。
扫描方式:根据扫描幅面的大小(A4、A3、A2、A1、A0等)选择相应规格对档案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工程图纸采用宽幅扫描仪,其他档案采用高速扫描仪。对不允许拆卷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方式进行扫描;对纸张状况较差、过薄或超厚的档案页面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防止档案受损。
扫描色彩模式:为最大限度保留档案原件信息,便于多种方式的利用,此次招标扫描文件统一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参数大小的选择,原则上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为准。文字材料和图纸档案扫描分辨率应不小于300dpi,照片扫描分辨率应不小于400dpi,特殊情况下则区分对待:如扫描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时,可适当提高分辨率;珍贵档案扫描分辨率提高到300dpi以上。
存储格式: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统一存储为PDF文件格式。一份单页文件应制作、转化为一个电子文件;一份多页文件也应制作、转化为一个电子文件。PDF文件尺寸必须与实际文件、图纸的尺寸一致,即全尺寸文件,其有效内容须扩充至设定面积。
图像处理及命名:按《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要求对扫描件进行图像拼接、纠编、裁边、去污等图像处理。数字图像不完整、无法清晰识别或图像失真度较大时,应重新扫描。对于漏扫、重扫、多扫等情况,应及时改正。数字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对数字图像拼接、旋转及纠偏、裁边、去污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图像处理完毕后,按《归档规范》逐一编号保存,顺序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图像挂接并上传至系统:做好PDF文件成品后,对数据库中的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按大流水号的形式,挂接到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系统,以实现目录数据与数字图像的关联。并逐条对挂接结果进行检查,包括目录数据与纸质档案数字图像对应的准确性,已挂接数字图像与实际扫描数量的一致性、数字图像是否能正常打开等,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
原始档案装订、归档、入库: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将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再次进行整理、装订、归还,应注意保持档案原貌,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档案入库时应按照档案入库相关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处理和清点,并履行档案入库手续。
原件合并:把采用平板扫描时挑出的页面插入到原来的页面设置中去,将扫描时展开的超大页面还原至扫描前的原样;把剔出的多余页面,扫描工作完成后,再将多余页面放回档案原件中进行装订;将扫描完成后的档案原件按《归档规范》要求整理、装订归档。
数字化成果验收: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存储载体等内容。采用人工检验的方式以卷为单位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抽检。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5%。
数字化成果质量检验达到《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第12.2和12.3的要求时,即为验收“通过”,验收未通过应视情况进行返工或修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完成毕后须经验收组成员签字,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成果移交:验收合格的数据应及时移交,并履行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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