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浦东机场航站区保洁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浦东机场航站区保洁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7月20日
项目编号:********
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6年浦东机场航站区保洁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四个包件,招标人拟通过招标,每个包件择优选择1家中标人作为入围服务商。委托合同期采用“3+2”模式,入围服务商的有效合同期限为3年,本项目委托服务阶段期满后,招标人视入围服务商的合同履行情况,有权将后续2年委托合同的优先签订权授予该入围服务商。
包件 | 划分界限 | 面积(万平方米) |
一 | T1航站楼禁区内、外区域,交通中心区域(含地铁、磁浮车站收费区以外区域及轨交站点建筑体外围区域) | 29.52 |
二 | T2航站楼禁区内、外区域 | 32.021 |
三 | T1、T2航站楼非公众区(含地下室、行李分拣、机坪长廊及景观墙) | 14.95 |
四 | T1、T2航站楼高空区域(包含玻璃幕墙、钢结构、吊顶、大理石墙面) | 55.74 |
如投标人准备对包件一至包件三中任一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的,其必须同时参与包件一至包件三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包件一至包件三,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包件。若出现一个投标人中选多个包件,则由其选择其中一个包件中选。
如投标人参加了包件四的投标,则其将不得对包件一至包件三中任一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包件一至包件三: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单个年度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3)业绩合同内容:保洁服务;
4)业绩应用范围:大型单体物业(指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中心、写字楼或五星级酒店)或2000万旅客吞吐量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5)业绩证明文件:
A、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其中须体现买方、业绩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项目应用地及面积、业主评价以及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且均须提供复印件;
B、如提供民用机场航站楼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公布的实际数据以证明年度客运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非上海注册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具备经工商注册的从事清洁服务行业的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上海市注册的全资公司或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股东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清洁行业物业清洁(托管)一级资质或上海市建构筑物内保洁一级能力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国家清洁行业物业清洁(托管)一级资质证书或上海市建构筑物内保洁一级能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包件四: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清洁行业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或上海市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一级能力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国家清洁行业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或上海市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一级能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单个年度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3)业绩合同内容:高空保洁服务;
4)业绩应用范围:大型单体物业(指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中心、写字楼或五星级酒店)或2000万旅客吞吐量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5)业绩证明文件:
A、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其中须体现买方、业绩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项目应用地及面积、业主评价以及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且均须提供复印件;
B、如提供民用机场航站楼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公布的实际数据以证明年度客运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非上海注册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具备经工商注册的从事清洁服务行业的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上海市注册的全资公司或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股东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投标人近五年来(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高空保洁服务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证才能上岗 ,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
(9)投标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5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北京时间)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在上述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叁仟元人民币(RMB 3,000.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8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一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兹定于2016年8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一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 标 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号码:***-********×181
传真号码:***-********×181
电子信箱:zhangjing@shabidding.com
联 系 人:张璟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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