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
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CG070*****017*****
1.3招标人: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如合同签订之日早于2024年6月1日,则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为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车辆驾驶服务、车辆售后维修服务、充电桩运维及施工服务、行政管理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等业务外包服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码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CG070*****017*****001 | 1 | 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业务外包 | CG070*****017*****001001 | 1-1 | 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业务外包 | 4011.65 | 4011.65 | 管理费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如合同签订之日早于2024年6月1日,则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 5 |
注:
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单价,仅对管理费进行报价。管理费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每项管理费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附件《报价表》中基本报酬、绩效费用、节假日补助、餐补、出差用餐补助、企业社会保险、企业公积金、工会经费、残保金、商业险、体检服装培训等费用,若自行变更,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结算方式:根据中标人所派的服务工种及人数,对应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按月进行据实结算。其中基本报酬、中标管理费与报价表一致;绩效费用、节假日补助、商业险、体检培训服装费原则上不高于报价表(实际绩效费用=报价表中绩效费用*(当月评价得分/100));用餐补助及出差用餐补助以实际发生为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残保金等招标人缴纳部分,以及税金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最低缴纳比例执行,据实支付。中标人除了中标管理费及税金外,按上述要求为服务人员支出报酬、发放津补贴、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
3.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方式:中标人与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书面签署框架协议。
4.概算金额是根据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包业务的报酬、工作量、服务要求等情况,结合本身实际需求,测算出2024年6月-2026年5月业务外包预估金额。本项目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如框架协议在2026年5月31日前结算总金额达到标包概算金额的120%以上,则终止合同;如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实际结算总金额达不到标包概算金额,将不追补并终止合同。
5.除车辆驾驶服务类之外的工种,外包服务费可根据评价结果增加2个月的绩效费用(按报价表的“绩效费用”为基数,以评价结果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
6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人力资源类服务项目业绩。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业务外包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异议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建设二横路14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云工
电话:**********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咨询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采购)业务澄清、异议等。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现场投诉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建设二横路14号海南电动公司综合服务部402室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注:监督投诉机构仅按监督范围受理投诉事项,业务咨询、答疑、异议须提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理。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标签: 业务外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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