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 号)、《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管线发〔2023〕1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实施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二、普查目标

1、查清城市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即查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属性及分布情况,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形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

2、探索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及变化情况,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更新和城市建设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00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暂估量)

综合单价(上限价)

合价

(元)

备注

1

新测管线(包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供水、通信、广播、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燃气、电力、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公里

641.2

1620

*******.00

普查面积约42.8平方公里。

按“长管线发〔2023〕1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长住建发〔2023〕87号-关于发布《长沙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的通知”执行。

2

已有管线(包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供水、通信、广播、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燃气、电力、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公里

2564.8

1150

*******.00

3

地下空间(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下废弃工程)

平方

******.00

1

******.00

合计

*******.00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数据测绘、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与升级,建库、图件绘制、绘制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等技术成果上传信息系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等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相关标准

普查依据(以最新发布为准)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号);

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8〕18号);

5)《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长住建发〔2022〕21号);

6)《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的 通知》 (长住建发〔2023〕87号)

7)《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管线发〔2023〕1号)

8)《工程测量标准》GB *****-2020;

9)《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0)《长沙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CJ002-2021;

11)《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 *****-2017;

1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23;

1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1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1-2017

16)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CH/T 1036-2015;

17)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2020;

1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8;

19) 《管线测绘技术规程》 CH/T 6002-2015;

20) 《实景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CH/T 3020-2018;

2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2015;

22)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T 221-2015;

23) 《管线测绘工程监理规程》CH/T 6009-2019;

三、技术规格

技术要求(以最新发布为准)

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的通知》(长住建发〔2023〕87 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的通知》(长住建函字〔2024)13号)要求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普查范围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绘制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并向市住建局汇交普查数据成果。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普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修补测和新测,普查范围为芙蓉区辖区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市政道路配套建设的市政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废弃工程、穿越普查区或在普查区外的地下主干管线(输电、通信、输气、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权属运维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暂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合格的普查成果,建立芙蓉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并汇交至长沙市级平台。

地下管线包括埋设于地下的各种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交通及监控信号、广播电视、综合管沟等;附属设施包括地面窨井盖、管道阀门、泵站、地上弱电控制柜和控制箱等;地下通道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和地下车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包括独立占地的面向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场和有建筑物待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场等;废弃工程包括无法修复利用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如废弃地下管线、废弃地下通道、废弃人防工程等。

普查成果要求

(一)数据成果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元数据及竣工平面图、纵横断面图等相关附图附件。

(二)图件成果

1、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分布图。

2、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3、各类专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三)文档成果

1、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设计书(含物探方法试验报告)。

2、所有在本工程中使用仪器的检验资料。

3、所有明显管线点调查原始记录表、隐蔽管线点探测原始记录表、管线点连接关系草图、野外观测记录、计算资料。

4、成果质量检验(检查)报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及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

5、技术及工作总结报告、地质雷达探测总结报告。

6、设施权属(管理)审核确认书。

7、事故隐患调查记录表及汇总和隐患排除解决方案。

8、档案、资料移交清单、隐患排查和各种影像资料塑装。

9、验收意见。

普查成果须在脱敏脱密后提供社会化共享应用。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中标单位提交全部成果资料,成果资料分别经监理单位质检合格、经长沙市住建局质检合格后,采购人在30日内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结算:以结算报告载明的实际工作量,结合各管线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最终以芙蓉区财评审核结果为准(如有)。最终结算价如超过本项目上限价,按上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待财政资金到账能够支付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全部外业普查并经权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芙蓉区住建局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通过市住建局及上级部门验收并汇交成果后,支付至经芙蓉区财评审核后金额(如有)的97%;余款自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

2、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人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保密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5、质量要求

(1) 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

中标单位应根据普查要求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在设施权属(管理)单位核实确认发现有漏查,应当在15天内完成补测;终验时发现有漏查,应在15天内完成补测,并按程度扣除合同款(漏查长度*投标单价的2倍);在质保期内发现有漏查,按程度扣除合同款(漏查长度*投标单价的2倍)。

(2)本项目服务质保期为2年: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全权负责。

6、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服务期整体阶段关键时间节点。

(2)“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普查范围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和“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绘制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并向市住建局汇交普查数据成果”这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未能如期完成的(不可抗力除外),按合同要求进行扣减。

7、工作量计算方式

1)本项目管网以共沟计算长度,不以权属计算,如三大运营商、广电通信线路管道在同一沟槽内,多根不同运营商管道,多股不同运营商线路,均按一条长度计算工作量。

2)不以管道类别计算,如同一沟槽内,铺设多种不同性质的管线,均按同一条管道计算。

8、商务要求

8.1 人员投入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物探、地球物理勘查、工程勘察等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组成员具有保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以上人员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因事业编改制未直接参与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8.2 设备投入

(1)物探设备:自有1台及以上地质雷达(或管线雷达)、1台及以上非金属管线探测仪(或PE管线探测仪或PE探管仪或PE管道定位仪)、5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等仪器。

(2)自有3台及以上全站仪、GPS接收机等仪器。

(以上内容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项目验收、技术培训、运营服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不论是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遗漏或是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政基础设施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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