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
蕲春县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X-********-CG#
2、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最高限价:31.5(万元)
5、采购需求:眼底激光治疗仪1台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需将查询内容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6 月27 日至2024 年7 月2 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二楼
3、方式: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④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支持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 年7 月4 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7 月4 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7 月4 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旁二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易女士电话:0713-*******
2、代理机构:湖北忠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13-*******
标签: 眼底激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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