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松溪县第三中学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松溪县第三中学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公示

  松溪县第三中学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松溪县河东乡永镇街9号,建设单位为松溪县第三中学,该项目新建建筑计容总建筑面积*****.56平方米,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382.2624平方米。

松溪县第三中学根据勘察单位(迅捷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设计单位(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意见,于2024年4月26日组织专家论证会讨论研究,专家认为:本场地外围存在道路及现有建筑,大范围开挖地下室支护成本较高,地下水位较高,工后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沉降值较大,使地下室发生变形,产生裂缝,对建筑物正常使用造成威胁,人防地下室建设、使用、围护成本高,存在汛期无法使用的弊端,不利于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及使用,建议易地建设。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鉴于该“结建”项目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规定的要件和程序,经研究,拟同意采纳专家组的意见,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办进行举报或反映情况,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接待(来信投寄)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11楼1109室,邮编:******,联系电话:0599-*******

  松溪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室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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