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超声治疗仪1台、超声雾化熏洗仪2台、内镜清洗设备1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超声治疗仪1台、超声雾化熏洗仪2台、内镜清洗设备1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超声治疗仪1台、超声雾化熏洗仪2台、内镜清洗设备1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1*****240*****
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超声治疗仪1台、超声雾化熏洗仪2台、内镜清洗设备1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无需提供前述资料。1.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需进行电子签章。;(2)1.提供投标产品的备案凭证。(仅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 2.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不提供)。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需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方式:0832-*******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评审、0832-*******(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7日
标签: 医疗设备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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