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ZC(JZCS)2024-104号
项目名称:和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草原虫害防控28万亩,本次草原虫害防控位于额勒再特乌鲁乡,分为三个草原虫害防控区布局,其中草原虫害防控一区17万亩,草原虫害防控二区3万亩,草原虫害防控三区8万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工(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项目,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发放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操作员的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民航局实名认证的二维码、当地公安部门报备的区域相关证明或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当地公安部门报备的区域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BFBS格式)参与响应。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州汇思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2号楼23层01号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996-*******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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