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八一”慰问驻深部队物资日用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八一”慰问驻深部队物资日用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对2024年“八一”慰问驻深部队物资(日用品)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八一”慰问驻深部队物资(日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日用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采购预算:343,400.00元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标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二)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未超出经营范围;
七、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材料如有缺项,可能导致无效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一)正本1份,副本5份;
(二)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报价需在合理范围内报价,低于合理报价范围内作为废标处理,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应采取当面递交、邮寄等方式送至指定地址;
6.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截止日期:2024年7月4日18时00分
2.提交方式:邮寄或当面提交
3.提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二路97号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06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 系 人:梁工
2.联系电话:181*****923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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