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宁区北滨河路(银滩桥—七里河桥断)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安宁区北滨河路(银滩桥—七里河桥断)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安宁区北滨河路(银滩桥—七里河桥断)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发〔2016〕33号文批准建设,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市政工程管理所的全权委托,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6年安宁区北滨河路(银滩桥—七里河桥断)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北滨河路(安宁段);
建设规模:安宁区北滨河路(银滩桥—七里河桥断)人行道铺筑荷兰砖45000
平方米、安装甲型道牙10149米、安装乙型道牙20381米、提升检查井433座;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
项目总投资:1430.69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有高级职称,近三年(2013年01月至2016年01月)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必须在甘同类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经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以近两年(2014年01月至2016年01月)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准。
4、外省监理企业须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备案须知》的规定到甘肃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开标时提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和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发布。
2、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
3、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起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4、发售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现场购买。
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职称证、其他监理人员岗位证)及近三年来监理工程业绩。
(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2、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169号
联 系 人:万晨曦
电 话:177*****752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苑路392号
联系人:符飞
电 话:151*****129
3、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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