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项目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项目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5-*****-01;
2.项目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5.采购内容:根据我院中标的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需求,结合项目工期及使用单位要求等原因,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
(3)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拥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其核准的项目需要涵盖常规无损检测资质项目,并有能力配合采购人开展检验检测辅助技术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开展资料整理、图纸施画、记录整理等辅助技术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00起至2024年07月04日16: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需自行登录“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无效;
4.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http://www.zcygov.cn),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三,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2.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333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承润(吉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12号开运大厦3门915室
联系方式:189*****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思齐
电 话:189*****922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33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承润(吉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12号开运大厦3门915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2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根据我院中标的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需求,结合项目工期及使用单位要求等原因,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 (3)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拥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其核准的项目需要涵盖常规无损检测资质项目,并有能力配合采购人开展检验检测辅助技术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开展资料整理、图纸施画、记录整理等辅助技术工作。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6-2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供应商需自行登录“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无效;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9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7-19 09:30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http://www.zcygov.cn),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三,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思齐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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