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索 引 号: | ********MB*******P/2024-***** |
分 类: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
发文机关: | 二道区政数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发文字号: | 〔2024〕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7日 |
索 引 号: | ********MB*******P/2024-***** | 分 类: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
发文机关: | 二道区政数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发文字号: | 〔2024〕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7日 |
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英俊镇香水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征地前由二道区区政府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此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具体情况
(一)征收土地项目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
(二)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5批次,共征收土地1.4365公顷,其中征收香水村集体土地1.4197公顷。征地地类为:水田0.0867公顷、旱地1.1726公顷、乔木林地0.0351公顷、农村道路0.0096公顷、坑塘水面0.0576顷、其他草地0.0526公顷、公路用地0.0055公顷。
(四)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集体土地、南至规划香泰大路、西至集体土地,北至规划香水东路。
地块二:东至英凯大街、南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规划香杰路。
(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1]10号)规定,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本次征地,土地区片地价是65元/平方米。其中20%是土地补偿费,80%是安置补助费。
三、征收土地安置方式
1、通过货币补偿。
2、符合社保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安置。
四、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于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村委会现场办公地点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村民委员会协助),请相互转告。
五、异议反馈(救济渠道)
如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于本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向二道区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自发布之日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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