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供应商信息库招选公告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供应商信息库招选公告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因公司多频次、小额度采购项目数量较多,经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对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采购供应商实行入库招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选。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商信息库项目。
2.项目内容:招选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商信息库,信息库设立四大类(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视频创制、活动策划执行)。
(1)设备租赁(包含但不限于:舞台设施、灯光、音响、无人机等);
(2)广告设计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打印、复印、装订、车贴、写真、喷绘、横幅等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围挡制作安装等);
(3)视频创制(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录音、文稿编辑、动画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等);
(4)活动策划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展览展示、开工仪式、会议会务、典礼等活动类组织策划和实施);
二、遴选办法:合格制。
三、合作方式
1.加入供应商目录库。我公司将面向信息库中供应商以询价方式对上述服务进行采购。
2.分类进行报价。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发布采购需求及项目的总体限价或重要单项类别的限价,组织信息库内供应商进行报价,原则采用按最低价法实施采购。
3.按要求组织服务或执行。根据公司采购需求进行供货或执行、验收。
四、建库期限
一年。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资格要求
1.一家参选单位可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参选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相关经营范围;
2.参选单位对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3.经审核入库的单位应积极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每次任务;
4.参选单位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同或同一服务类别参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七、参选保证金
1.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账户名称: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5*****000******
3.参选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要求:缴纳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转保证金时须备注公司名称+入库类别+参选保证金。
4.若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则需要分别缴纳相应类别的参选保证金。
5.参选保证金退还
(1)招选入库后的供应商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服务限满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未入库供应商的参选保证金在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网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网上办理,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信息库类别、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费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发送至**********@qq.com,须备注公司名称及信息库类别】。
3.本次遴选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200元/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提供参选文件资料,包含内容如下:
1.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
3.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见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产权等相关能证明具备实力的资料);
6.提供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完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
7.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以完工日期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支付凭证或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盖鲜章)
8.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9.从业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如有);
10.参选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参选文件资料一式两份,格式自拟,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逐页编码。正本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及骑缝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其中1-8项如有缺项,参选文件无效。若参选单位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则分别装订相应类别的参选文件。
注:参选文件资料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十、密封
参选文件资料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单位鲜章,注明拟入库类别。
十一、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
十二、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F宇客文旅)会议室。
十三、供应商管理规则
(一)供应商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则。
(二)入选我公司供应商库的单位,应遵守我公司制定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
(三)供应商发生资质、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及时联系我公司对信息库进行更新。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十四、入库审查
各参选单位根据入库标准准备参选资料,由我公司对应服务类别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我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十五、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附件1:入库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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