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九子溪流域良好水体生态保护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及附属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远安县九子溪流域良好水体生态保护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及附属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308-******-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远安县九子溪流域良好水体生态保护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及附属设施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3.83(万元)

6、最高限价:193.83(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2处水质自动监测微站等设备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3、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现场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5、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048。)
7、异议(质疑)投诉渠道: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9*****247、采购人电话189*****291;行业监管机构:远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8、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ggzyjy.yuanan.gov.cn)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北门路21号

联系方式:189*****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联系方式:13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话:139*****2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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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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