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经技人社发〔2024〕66号
各相关业务股室:
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现特制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本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本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监控,提升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股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股室业务实际制定、调整职能职责整合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开发区网站或本局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股室应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既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也要建立项目、行为等非市场主体名录库。将各业务条线的工作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以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根据检查对象(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适时动态管理。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按照随机抽查事项风险程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依据。《工作指引》应包括抽取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方法、检查依据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便于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不断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统一使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作为开展部门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平台。各股室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必须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统一进行操作使用,对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抽查建库、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确保各类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制定抽查计划。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除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外,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1、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各股室要结合监管实际和各股室随机抽查清单,制定各股室抽查计划,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制定抽查计划要统筹协调本局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
2、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计划组织领导本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六)随机抽取检查名单。各股室要按照2024年抽查计划,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及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监察人员进行匹配,根据监管需要可将执法检查人员分成若干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不少于2人。
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时,仍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替补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选中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替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替换的,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股室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再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替补执法检查人员。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本部门检查项目上签字确认。
(七)开展抽查检查。各股室按照《执法检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检查。检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委托专业机构等多种检查方式。实地核查应当提前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被检查对象的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有权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执法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对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签字见证。
(八)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经公开不得擅自更改。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不宜公开的检查结果,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按照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规定予以公示。
(九)违法违规情形处理
对抽查结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做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按照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积极推进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股室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股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统筹协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涉及部门多、覆盖领域范围广、检查事项专业性强,各相关股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积极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 张亚华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副组长 | 王东雷 汤艳波 | 市园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科科长、退役军人服务科科长 市园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科副科长副局长 |
组 员 | 郭欣欣 刘忠民 朱君贺 包 琪 王贺天 韩睿琦 谢宝金 徐文博 张子豪 曹婷婷 | 办公室负责人 劳动关系股股长 就业创业股股长 劳动监察股股长 劳动关系股科员 劳动关系股科员 就业创业股科员 就业创业股科员 劳动监察股科员 劳动监察股科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劳动关系股,王贺天任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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