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现就我局拟实施的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将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中相关监测要素的现势性更新到2024年。 | 6.00 |
二、任务目标
以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1-6月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任务是:将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中相关监测要素的现势性更新到2024年。需采集的监测要素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场,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中心线。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内容包含市、县两级工作内容,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四、完成时限
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及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五、成果要求
成果资料包含文档资料、监测数据成果和专题资料数据等其他资料,详见《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
六、支付方式
完成实验区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任务,省自然资源厅向我局下发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事业单位。
(二)所须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用文件袋单独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承诺函 | 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开展期间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常驻机构,承诺函须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须包含授权事项、受委托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其单位公章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3.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 1.提供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专业类别须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4.响应技术要求的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须包含项目监测流程与方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质量管理措施、保密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备注: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须密封后提供,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未按照采购公告规定提交报价单或报价超过预算金额;
2.供应商所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不齐全或未按照采购公告的描述提交。
八、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下午18:00 。
九、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密封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楼26层征迁处办公室(人工送达材料不予接收)。
十、评分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以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来选定供应商。
十一、其他事宜
工作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楼26层征迁处办公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国土空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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