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JT-ZC-*******
项目名称: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 | *******.6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八仙镇龙门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5)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等);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6)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14:00:00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1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7月11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在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单位须在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回执,扫描发送至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77*****227@163.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开通采购文件下载权限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否则由此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活动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09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开亮崇德苑6幢1单元3103
联系方式:155*****786 138*****1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155*****786
陕西铭锐景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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