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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 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西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残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7 16:33


各市、县(市、区)残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医保局、中医药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中国残联关于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通知》(残联函〔2024〕6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精神,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改革落地见效,自治区残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数据局(政管办)、医保局、中医药局等联合制定了《广西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残疾人联合会 民 政 厅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数据发展局 医 疗 保 障 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中国残联关于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通知》(残联函〔2024〕6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精神,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改革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残联、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服务残疾人业务办理场景,将“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原则,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并表申报、并联审批等流程,形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表,智能分发联办事项,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残疾人证相关办理结果跨部门共享应用,个人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婚姻信息、低保信息等数据跨部门共享调用,切实提高残疾人政务服务效能。

二、落实举措

(一)推行“并表申报”,简化办事材料。按照“1+N”模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将惠及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多个服务事项纳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主题集成办理,统一校验信息,精简、优化、合并申请材料,一张表单、一份材料可同时提供多个关联事项共同使用,减少办理时间、办事材料、跑动次数。

(二)推行“关联办理”,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通过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各部门业务协同、系统互联、信息汇聚、数据互通,解决群众多头申办、来回登录、反复填报等问题。各联办部门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形成“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一体化联办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一次申办、一次办成、一次办结。

(三)构建“服务专区”,推动多事项一次办好。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平台,相关部门联合构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专区,残疾人证办理可在线上提交材料申请,残疾人只需到线下实地评残鉴定,得证后相关补贴补助事项“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三、具体任务

(一)规范事项清单。

实现联办事项清单化管理,联办事项要素要按照全区统一的表单,对事项主管单位、事项名称、办理层级、办理时限以及设定依据等要素进行统一明确规范,并部署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确保所有事项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优化材料清单。

梳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列具体事项的材料清单,优化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材料的名称、份数、来源、类型、形式、标准和提供材料的依据。对户籍、婚姻、受教育程度、低保等个人信息,通过共享电子证照库、调用部门数据等方式予以匹配,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等材料不需重复提交,非必要材料不提交。

(三)整合申请表单。

按照实现“并表申报”的要求,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具体事项涉及的申请表单进行整合,形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表,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申请表单一键分发,进一步简化填报程序。

(四)科学设计流程。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科学设计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除明确规定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要求,合理调整具体事项的前后置关系,缩短办理时限,形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标准化流程。

(五)编制办事指南。

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明确,编制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集中管理,实现“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六)统一受理方式。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均应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集约管理,入驻事项对应受理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居民可通过常住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平台进行申请,联办信息将实时推送至人社、民政等部门办理后续事项。确不具备进驻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七)强化系统支撑。

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办理系统与所需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有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明确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融通计划和完成时间,无自建业务系统的,全流程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通用受理审批系统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平台,开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专区,搭建完整业务流程。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指导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

牵头单位:自治区残联;

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中医药局。

1.建立工作协调会商机制。

成立由自治区残联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研究破解堵点难点。各地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形成各单位业务牵引、平台支撑、数据赋能的横向协同机制,以及自治区级统筹、市县联动的纵向推进机制。

2.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将数据推送至相关部门业务办事系统,数据流转按附件4执行。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通过数据共享、核验逐步实现申请材料免提交。

3.建立监督评价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等,根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事项环节区分,对业务流程不同环节进行跟踪反馈。

(二)任务分工。

1.指导单位

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为指导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和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提供双向对接系统支撑、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专区,协调制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数据标准、技术方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组织指导各部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组织指导各部门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办理;

③提供双向对接系统支撑、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专区;

④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2.牵头单位

自治区残联牵头推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工作,主要负责残疾人证办理登记和发放、数据共享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落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联合责任单位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③对本部门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录入、推送,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事项;

④联合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3.责任单位

(1)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事项,在相关平台和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实现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联办。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协同牵头单位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③对本部门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录入、推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④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事项,在相关平台和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实现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联办。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协同牵头单位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③对本部门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录入、推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事项、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服务;

④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规做好残疾评定工作,配合推动残疾评定结果电子化、数据汇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打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推动残疾评定流程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评残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协同牵头单位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③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规做好残疾评定工作;

④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4)自治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在相关平台和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实现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联办。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①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平台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②协同牵头单位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③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事项联办顺畅完成。

自治区级各部门要对所涉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组织指导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附件:1.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指引

2.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表

3.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图

4.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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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疾人联合会 人力资源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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