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无终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1〕17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14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贯彻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的“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的精神,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我县小麦、玉米、马铃薯、林果等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发展以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我县2021年计划重点补贴小麦、玉米、马铃薯3个主导产业,并优先支持玉米大豆间作种植模式,同时在北部山区适度开展林果产业的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优先支持上述作物的主产乡镇。补贴资金共490万元,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占比不低于60%。
1、补贴面积、环节及标准
计划补贴小麦、玉米、马铃薯3个主导产业不低于7.3万亩、林果产业不低于0.5万亩,原则上财政补贴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具体如下:
(1)小麦产业服务价格、补贴环节及补贴标准:
①全环节托管平均服务价格300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80元/亩。
②单环节托管平均服务价格:种肥同播环节平均服务价格40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2元/亩;植保环节平均服务价格50元/亩次,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5元/亩次;小麦还田环节服务价格20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6元/亩。
(2)玉米产业服务价格、补贴环节及补贴标准:
①全环节托管平均服务价格285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80元/亩。
②单环节平均服务价格:种肥同播环节平均服务价格40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2元/亩;植保环节平均服务价格50元/亩次,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5元/亩次;玉米离田环节平均服务价格50元/亩,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5元/亩。
(3)马铃薯产业服务价格、补贴环节及补贴标准:
植保环节平均服务价格为50元/亩次,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5元/亩次。
(4)林果产业服务价格、补贴环节及补贴标准:
植保环节平均服务价格为50元/亩次,原则上财政补贴不高于15元/亩次。
满足上述补贴环节后,如有资金剩余,实施主体可自愿开展如下服务环节:卫星(激光)平地(平均服务价格200元/亩,补贴不高于50元/亩),深松深耕作业(平均服务价格60元/亩,补贴不高于18元/亩,并不得与河北省深松深耕项目重复补贴),有机肥抛撒(平均服务价格60元/亩,补贴不高于18元/亩),小麦或玉米秸秆捡拾打捆(平均服务价格60元/亩,补贴不高于18元/亩)。在非全环节托管的地块,实施主体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分别计入小麦、玉米或马铃薯补贴环节内,但单季补贴标准(100元/亩)不能突破。
面向2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补贴标准按上述标准的60%执行。
为确保完成全年项目任务,经实施主体申请,各作物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单季补贴标准(100元/亩)不能突破;因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部分实施主体无法完成计划任务的,可将其任务适当调整给其它实施主体,导致部分环节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的,可适当调整成其它环节。
为扩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各服务主体可在我县规定的补助上限内,经被服务对象的同意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2、时间节点
2021年2月—2021年12月底全部完成补贴任务,共分5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2月—3月上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出台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21年3月上旬—4月上旬):根据我县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公开择优选择具备实施条件的农机(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原则上由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中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计划不超过15家,鼓励社会化服务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对接,实施整村土地托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服务意愿安排服务任务,组织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并签订委托协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第三方质检机构,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面积核实。
第三阶段(2021年4月上旬):实施主体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任务量、实施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项内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户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签订合同。
第四阶段(2021年4月上旬—11月上旬):根据农时季节,分别开展小麦、玉米(含大豆间作模式)、马铃薯以及林果产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第五阶段(2021年11月中旬—12月底):项目验收、总结,安排资金拨付。
(二)制定标准
依照GB/T *****-2017《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服务规范》以及有关农机作业标准,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成方连片推进,实施区域相对集中,确保质量达标。
(三)优选服务组织
公开规范择优选择农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企业、植保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上述主体应在2020年底前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库或名录库),优先考虑与整村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的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计划不少于15家。服务组织确定后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四)监督项目实施
公开选聘第三方质检机构安排质检员,通过现场和远程监控等方式全程监督核查实施主体服务实施情况,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对项目质量负责。每个项目村现场核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保留影像、照片等质检第一手资料,并出具项目质检报告。第三方质检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有质量检测或农业工程监理相关事项;有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检工作相适应的质检人员和质检手段;质检所需要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或鉴定证书。
(五)检查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检查验收小组。各项目区的单个环节或全部环节结束后,由其进行检查验收,每个项目村按不低于3%的任务量进行抽查,抽查验收结果需经被抽查农户签字确认;同时,对第三方质检机构的履约情况及资料完整性进行核查。抽查核实无误后,形成县级验收报告,按实际任务完成量作为拨付项目资金的依据。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在对服务组织的单个服务环节或全部环节实施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实施区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对绩效目标、效果进行分析、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政府是项目实施工作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层层分级负责。县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玉田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方案审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安排部署和实施推进,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查与拨付;乡镇负责实施主体与项目村的业务对接、沟通协调和矛盾调解,并将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村庄和提供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及《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在3月17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培训,壮大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机手、质检员和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机手作业水平、质检员质检能力以及相关人员的农业技术应用水平。要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农机购置补助项目,优先满足参与项目建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大中型拖拉机、植保机械、玉米收获机等农业机械的购置需求。
(三)严格实施,保障经费。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县财政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质检服务、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审计验收和工作指导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程序,强化监管。一是严格项目实施质量监管。第三方质检机构以及项目实施主体要认真负责检查核实作业质量与面积,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对服务组织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搞好服务。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提供项目服务的实施主体要及早组织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帮助机手解决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实施主体要加强农机维修、售后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附件:1.主导产业关键环节补贴计划情况表
2. 主导产业可实施的其他环节补贴情况表
3.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库名单
4.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附件1
主导产业关键环节补贴计划情况表
作物品种 | 面积 (万亩) | 主要分布 乡镇 | 服务 环节 | 服务 内容 | 市场价格 (元/亩次) | 补贴标准(元/亩次) |
小麦 | 3.8 | 玉田镇、亮甲店镇、杨家套镇、虹桥镇、窝洛沽镇、石臼窝镇、鸦鸿桥镇、散水头镇、孤树镇、彩亭桥镇、林西镇、林南仓镇、杨家板桥镇、大安镇、郭家屯镇、陈家铺镇、郭家桥乡、潮落窝乡、林头屯乡 | 全环节托管 | 300 | 80 | |
播种 | 种肥同播 | 40 | 12 | |||
植保 | 植保套餐 | 50 | 15 | |||
收获 | 秸秆还田 | 20 | 6 | |||
玉米(含大豆间作) | 4.7 | 全环节托管 | 285 | 80 | ||
播种 | 种肥同播 | 40 | 12 | |||
植保 | 植保套餐 | 50 | 15 | |||
收获 | 秸秆离田 | 50 | 15 | |||
马铃薯 | 0.4 | 玉田镇、亮甲店镇、彩亭桥镇、大安镇 | 植保 | 植保套餐 | 50 | 15 |
林果 | 0.2 | 唐自头镇、郭家屯镇、林头屯乡 | 植保 | 植保作业(含药) | 50 | 15 |
附件2
主导产业可实施的其他环节补贴情况表
作物品种 | 服务 环节 | 服务内容 | 市场价格 (元/亩次) | 补贴标准 (元/亩次) |
小麦、玉米、马铃薯 | 其它 | 卫星或激光平地 | 200 | 50 |
深松深耕 | 60 | 18 | ||
秸秆捡拾打捆离田 | 60 | 18 | ||
有机肥抛撒 | 60 | 15 |
附件3
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库名单
(2020年底前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序号 | 主体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玉田县益田高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贾明 | 散水头镇江皋铺村 | |
2 | 玉田县红雷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红雷 | 亮甲店镇刘把势庄村 | |
3 | 玉田县小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 张朋 | 亮甲店镇韩家林村 | |
4 | 玉田县会军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孙广涛 | 虹桥镇虹定府村 | |
5 | 玉田县喜丰收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田健 | 孤树镇宋庄子村 | |
6 | 玉田县中康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冯志涛 | 陈家铺乡西冯家铺村 | |
7 | 玉田县全鑫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杨洪莲 | 林西镇钱家庄村 | |
8 | 玉田县窝洛沽镇供销合作社 | 孟玉林 | 窝洛沽镇孟二庄村 | |
9 | 唐山德米特尔科技有限公司 | 刘淑君 | 玉田镇帅府小区 | |
10 | 玉田县集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 郑怡斌 | 陈家铺乡陈家铺村 | |
11 | 玉田县绵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孙学文 | 石臼窝镇朱英铺村 | |
12 | 玉田县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 周月兴 | 玉田镇八里铺村 | |
13 | 玉田县守文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李守文 | 郭家桥乡李公庄村 | |
14 | 玉田县荣春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杨荣春 | 石臼窝镇长沿村 |
附件4
2021年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样 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玉田县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的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拟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些关键环节和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实施面积、服务价格、财政补贴数额、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每亩作物单季补助标准等,以及涉及到的作业乡村地点、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等。
标签: 农业生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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