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开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采购服务的通告

关于2024年开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采购服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江科〔2024〕5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按照三批的申报时间,聘请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数据比对、政策宣传、申报辅导,并开展2024年开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按照2024年高企申报时间,分三批进行,分别是7月、8月、9月。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一)服务内容

  1.核实企业基本信息。

  2.核实企业财务数据。根据税务部门提供企业近3年度纳税申报情况,核实企业是否属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核实企业申报书的上一年度总收入、近3年销售收入是否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

  3.查看企业账务及相关审计报告,研发费归集是否有专账或辅助账;核查企业知识产权,查看企业软件著作权是否可以运行,是否与企业主营业务的关联。

  4.查看企业研发条件。核实企业研发场地、研发设备是否与申报信息相符。

  5.查看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是否建立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管理、科技人员激励等制度。

  (二)服务程序

  1.形式审查。对企业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形式核实。

  2.现场核查。对重点核查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或者我局认为有必要加强申报核查的企业,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进一步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真实性。

  3.填写意见表。客观记录形式审查或现场核查中发现的情况,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

  三、资质要求

  (一)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业务以及承办相关科技活动、服务业务。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承办经费

  需形式审查不少于65家,现场核查不少于30家企业。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叁万元整(¥*****.00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且不能高于其报价上限,否则无效。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7月3日16:00前将单位资质以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报价等资料(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将会取消其报名资格)送至开平市科工商务局科技发展股(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核查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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