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栏杆热浸铝钢管招标公告
人行道栏杆热浸铝钢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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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贵铁路项目工程人行道栏杆热浸铝钢管第二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6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部人行道栏杆热浸铝钢管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为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使用的人行道钢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贵铁路三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贵铁路三标段位于位于乐山市犍为县与宜宾市宜宾县泥溪镇交界处。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09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2.2招标内容:人行道栏杆热浸铝钢管,供货期为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具体数量、规格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要求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钢管
Φ51*2mm
JB/T9206-1999
吨
260
热浸铝工艺,铝覆盖层涂覆量≥160g/m2,厚度≥80um.角钢需钻穿8mm螺栓
2
钢管
Φ57*2*120 mm
JB/T9206-1999
吨
20
3
钢护手钢管
Φ60*2mm
JB/T9206-1999
吨
210
4
钢管
Φ70*2*120mm
JB/T9206-1999
吨
25
5
角钢
56*36*3 mm, L=5cm/个
JB/T9206-1999
吨
10(86000个)
6
螺栓
M8*86mm
JB/T9206-1999
套
43000
配双螺母垫圈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若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钢管生产厂应为国内知名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2014年至2015年期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近期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同类物资单项合同不低于200万元三份(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物资为产品授权,生产商可向多家代理商进行产品授权,本项目招标不做唯一授权要求,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有多个生产厂的产品授权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此规定方能正确获取到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6年 07月 20 日至 07月 27 日16: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商务平台网站及4.2要求上传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机构联系电话:***-********)是否成功报名。如遇网上报名困难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06转07)。
4.2商务平台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1)上传委托人授权的授权证明扫描文件,统一授权证明格式自行下载。注:被授权人为今后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遗,直至参加投标、开标会、评标澄清的联系人。如有变更务必在商务平台网站修改。
(2)本次上传资格证明:投标申请表、被授权身份证明、代理商和制造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前述资格文件盖投标人公章后,务必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上传,(pdf,格式,不接受压缩包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仅做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审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文件仍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编制提交,其真实性、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99 0010 5250 0609
汇款备注: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凡是未联系招标机构进行报名确认擅自汇款的,且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5)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犍为县新民镇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08 月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6 年 08 月 10 日 10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8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郫县成灌东路349号五楼5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6年 08 月10 日10:00,地址:四川省郫县成灌东路349号五楼51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 发布公告8. 联系方式
8.1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郫县成灌东路349号五楼415室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宋先生、王女士
电 话:***-********
8.2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四川省犍为县新民镇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83*****479
传 真:
邮 箱: ********83@qq.com">********83@qq.com
8.3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二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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