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关于全国身份证信息核验数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西安银行关于全国身份证信息核验数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西安银行关于全国身份证信息核验数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8:24:1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征集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根据外部数据引入工作需要,拟开展全国身份证信息核验数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格应征方(以下简称“应征方”)开展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数据要求:
本次采购的全国身份证信息核验数据服务,需能够根据输入的数据项,实时返回核验个人身份证件相关信息等信息,输入输出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输入参数 | 输出结果说明 |
1 | 姓名 证件号码 | 是否一致等信息 |
2 | 姓名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起始日期 证件有效截止日期 | 包括信息是否有效、是否一致,证件是否挂失、是否过期、是否非最新等信息 |
2.技术要求:
(1)服务需覆盖全国身份证信息数据。
(2)支持专线、VPN、互联网等不同网络接入和系统API对接。
3.服务要求:
(1)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供数据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有效。
(2)应征方需具备保障服务连续性的快速响应机制、企业级灾备系统,最大程度保障征集方业务连续性。
(3)应征方应建立数据活动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监控和审计机制,保证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均得到有效的监控和审计,实现对数据生命周期各阶段中可能存在的数据泄露、数据破坏、数据篡改、数据非法获取、数据非法利用等安全风险的防控。应征方需概述相关机制、措施、流程及实施开展情况,提供相关文档材料或对应内容佐证。
(4)提供7 * 24小时问题答疑与咨询售后服务。
二、应征方资格要求
1.应征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应征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应征方成立一年以上,且自成立以来未曾发生过违法违纪、重大安全事件或收到监管处罚的情况,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4.应征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5.对于投入本次测试的产品,应征方应具有完整自主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持有方的授权文件/合作协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三年与国有六大行或12家股份制银行或上市商业银行中至少一家总行级机构达成数据相关合作。(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开展数据合作的案例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体现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相关时间、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对于2024年中标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入场通知书等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4日17:30(北京时间)。
四、报名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报名资料(标*的为必须提供的资料)
*(1)本公告第二条“应征方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文件;
*(2)应征方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应征产品详细资料(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覆盖范围、更新频率、API文档、数据字典、使用条件/限制、初步报价等)
(5)应征方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报名资料相关要求
请应征方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非原件请加盖公司公章)并填写《数据服务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邮箱发送至采购人联系人邮箱(单个邮件附件不大于20M):
联系邮箱:extDataAdmin@xacbank.com
五、声明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应征方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应征方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参与资格。
2.征集方对相关应征方是否具有参与本项目测试的资格以及是否可以继续参与测试问题具有最终决定权,相关应征方如持有异议,需在征集方提出反馈后24小时内将书面疑问一份(加盖应征方单位公章)提交联系人。
3.应征方按照要求提供本公告所需报名资料,且经征集方审核符合要求后,应征方须配合并同意签署《保密协议》。
4.本次征集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5.本次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应征方与征集方进行的测试,征集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应征方参与测试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6.征集方保留要求应征方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7.不论是否参与了测试,应征方向征集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回。
8.应征方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由此给征集方带来损失的需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七、公告媒介与期限
本公告发布在“金采网(www.cfcpn.com)”,公告期限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八、联系方式
征集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6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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