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陆川县马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CCG2016061)招标取消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陆川县马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CCG2016061)招标取消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陆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2016年陆川县马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活动,因故取消本次招标活动,取消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6年陆川县马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LCCG*******
三、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42万元,资金已落实,包括砌渠26.58公里、建筑物35座;田间道路5722米;加固拦河坡坝7座。。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6年7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
五、取消原因:
因项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预公示,经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消本次招标。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陆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陆川县财政局
联系人:万军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联系人:牟江林联系电话:****-*******
七、公告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项目流标有异议的,可以在取消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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