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市本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前端感知点位建设项目重新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市本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前端感知点位建设项目重新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市本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前端感知点位建设项目(重新) JSZC-******-JZCG-G2024-008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2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83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市本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前端感知点位建设项目(重新)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1:*****.******万元;采购包2:8966.******万元;采购包3:45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号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包一

*****.95

包二

8966.32

包三

4568.86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和初验,并交付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在取得法人授权后,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所有标段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各标段均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部分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标段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各标段均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部分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⑴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标段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接的合同份额不低于该标段合同总金额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⑵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标段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接的合同份额不低于该标段合同总金额的24%。

投标人投标时应出具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所有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09:00至2024年07月08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2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免收

2.本项目三个包,投标人可自行决定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照包一、包二、包三的顺序依次开评标,每个包确定1个中标人。包一中标人如已递交包二投标文件,在包二资格审查环节做无效处理,不属于包二的合格投标人,自动丧失包二的评审资格,以此类推;包二中标人如已递交包三投标文件,在包三资格审查环节做无效处理,不属于包三的合格投标人,自动丧失包三评审资格。

3.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本项目设有现场答辩环节,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至开标室签到,评审开始后按签到顺序答辩,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4. 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本项目包一中标人不属于包二、包三合格投标人,不具备对包二、包三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投诉的权益。包二中标人不属于包三合格投标人,不具备对包三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投诉的权益。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 “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7.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 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青年中路99号

联系人:陈樑骅

联系电话:13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五楼

联系人:陈露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露

电话:0513-********

标签: 前端感知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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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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