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片区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2、3包

玉门片区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2、3包

一、项目名称:玉门片区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17-W1008

三、项目概况: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区分肉类、果蔬类、调味料类3大类分包采购,具体如下:

一包:肉类(猪、牛、羊肉等家畜类;鸡、鸭、鹅肉等家禽类),新鲜水产类,冷冻食品。预估供应量:1080万元/年。

二包:新鲜蔬菜、水果。预估供应量:840万元/年。

三包:干杂调料类、饮料类、豆乳制品类、蛋类、预包装食品类(常温保存类)。预估供应量:60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供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周边。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有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保障设施配送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具有近一年来任意6个月的纳税、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满足上述任意一项即视为有效申请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特定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卫生安全事故,未被县级以上政府的卫生管理部门通报(以官方正式通报、登记为准)。

(八)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及资格预审的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申请前近3个月内(不含申请当月)任意1个月由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九)供应商参加军队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完善信息实行凡采必入。

注:供应商对以下内容实行承诺制:

1.所提供的肉类产品能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水果、蔬菜产品能够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

2.供应商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3.任何申请单位在参与申请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租、转包、分包。

4.申请人自在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卫生安全事故,未被县级以上政府的卫生管理部门通报(以官方正式通报、登记为准),能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要求,并具有遂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

5.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诚信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保障设施配送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满足资格预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组成考察小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固定经营场所、保障设施、配送车辆等)进行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招标活动。

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网上邮件发送,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937-*******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玉门片区副食品采购项目(2024-JJ17-W1008)-第X包-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一定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该项目为资格预审,以下材料仅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供应商应对真伪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四)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

联 系 人:徐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937-*******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十、纪检监督部门信息

联 系 人:朋先生

电 话:153*****253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采购机构:某采购站

2024年6月27日

,甘肃,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酒泉,09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采购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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