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室内电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室内电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室内电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室内电暖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6-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敬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
地址:吉林省通榆县
联系方式:白敬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 ****-*******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民主路1037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至2016年07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4、完工时间:2016年9月15日。
5、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5%,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预付部分资金,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敬杰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5.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至2016年07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12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兴隆山镇明德小学校室内电暖改造工程
标签: 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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