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水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世行贷款都昌县水环境管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世界银行安全保障政策《环境评价》(OP4.01)的相关规定,环评单位在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已对项目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现针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世行贷款都昌县水环境管理项目
建设地点:九江市都昌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县城污水管网完善项目、邹家咀湖水系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及城郊三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将建设污水管网14.7km;修复邹家咀湖水系;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分别位于北山乡、汪墩乡及大树乡;设立水质监测系统。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九江市《2014年环境环境质量公报》,都昌县大气环境质量一般,PM10、PM2.5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邹家咀湖水质较差,现为劣Ⅴ类水;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主要环境影响简述
项目污染源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
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车辆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的影响,施工时取土、弃土、挖方、填方和土石方临时堆放带来的水土流失,污水管网敷设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施工对植被的破坏等。
运营期的不利影响主要有:垃圾转运站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设备噪声、垃圾收集及运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
四、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
施工期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临时堆土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应予以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施工渣土设置围挡。
②声环境
施工期主要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时间等措施对沿线声环境进行保护。禁止夜间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设置限速、严禁鸣笛等措施。施工人员佩戴头盔、耳塞等减轻噪音伤害。
③水环境
施工生活污水借助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和施工便道洒水抑尘。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专项出入管理、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定期送到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⑤生态环境
应尽量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以减少因地表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每完成一道工序的施工,立即对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注意地表水疏导和畅通,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临时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污水漫流现象。
(2)运营期
①环境空气
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气主要来自于垃圾收运车辆行驶过程中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以及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恶臭。垃圾转运站采用除臭除尘设备,并通过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②声环境
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及建筑隔声措施,可减少项目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水主要来源于收运车辆清洗水、垃圾中转站地面清洗水、垃圾渗滤液及员工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沉淀后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运行后,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转运站职工生活垃圾,数量较少,经收集后直接进入转运站压缩,最终转运至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⑤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区域内垃圾运输管理;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指挥系统,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都昌县环境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本项目拟实施的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您认为施工期及运营期重要的环保措施是什么、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县城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作用如何,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亦可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都昌县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黄逸电话:138*****438
九、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13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1号楼3层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邮箱:cerieco@ceri.com.cn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集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十一、项目全本查阅地址
公众可在都昌县鄱湖办查阅项目环评草稿全本。
都昌县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办公室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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