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981破2号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鄂0981破2号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全飞企业管理咨询应城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2024)鄂098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大制盐”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作出(2024)鄂0981破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由于久大制盐生产经营急需资金,为了保障久大制盐继续营业,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管理人现紧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出借人),并再次进行公告。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5日,注册地位于应城市四里棚盐化大道电厂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胜。经营范围包括矿盐水采;食用盐,工业用盐,畜牧用盐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目前久大制盐名下资产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二、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及用途
借款金额:2000万元,要求一次性支付;
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8%;
借款期限:6个月(如因程序延期,自动续期至重整投资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
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支付重整期间久大制盐生产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生产经营必需的水、电、蒸汽费、原材料采购,留守人员工资与社保,日常办公费用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支出,保障其继续营业,维持其重整价值。
三、借款清偿的保障
(一) 资金安全保障
管理人依法开设管理人账户,借款全部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所有销售资金及其他收入最终归集至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管理、人民法院监督,确保回笼资金按照共益债投资协议清偿。
(二) 偿还资金来源及偿债安排
1.共益债清偿资金的来源
债务人生产销售所得、债务人资产处置所得、未来重整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等可以作为还款来源。
2.偿债安排
本次借款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债务,债务人取得销售回款或其他资产处置变现价款后,在确保日常经营顺利推进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之规定,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共益债务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并在重整投资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重整期间,如有追回的财产或其他收入等,在确保日常经营顺利推进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管理人将以最有利于整体债权人权益为原则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提前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共益债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报名(不接受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管理人通知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在签名或盖章后,将扫描件一次性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jdcz.pg@zhonglun.com。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共益债投资(借款)协议》前向管理人提交。
联系人:谢律师(电话:188*****161);李律师(电话:181*****028)
管理人办公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盐化大道电厂路7号。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共益债务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共益债投资人基本情况,明示是否有意参与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及接受本公告有关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全部条件。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审查确认、协议签订及投资款支付
管理人将对应招投资人响应本公告条件的情况进行审查后,确定利率最低的合格应招投资人为共益债务初选投资人,并按照报出的利率从低至高确定备选投资人,如果有两个及以上应招投资人报名的利率相同,按照管理人更早收到报名资料的合格应招投资人确定顺位。管理人选定共益债投资人后,将通知其于报名时间截至后第2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借款)协议》并于当日向管理人账户全额支付共益债务投资款。如果初选投资人未按要求支付共益债务投资款,则按照提交报名资料的先后顺序,从备选投资人中依次确定共益债投资人。
如果被管理人确定为共益债投资人后,应招投资人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借款)协议》或者签订协议后不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向管理人账户全额支付共益债务投资款,不得参与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特别声明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为原则,招募规则对所有应招投资人平等适用。
2.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管理人也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的期间并公告。
3.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
特此公告。
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附件1:
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报名表
意向投资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报名承诺 | 本参选机构已充分知悉并了解《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共益债投资人的报名条件,理解并认可不依照招募公告签订《共益债投资(借款)协议》或者签订协议后不履行出借义务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本参选机构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自愿参与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程序,遵照管理人要求开展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程序,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报价利率 | 年利率【 】% |
是否有意参与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 | |
是否接受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有关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全部条件 |
报名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共益债投资人招募评选程序。
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以委托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接受、撤回、修改共益债投资人招募评选程序的各类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招募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至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程序结束。
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同上。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函
我单位决定参与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评选,现向管理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并确认如下:
1.我单位保证所提交参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我单位理解并承诺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全部条款,知晓相关法律后果。
3.若我单位被确定为最终的共益债投资人后:即根据招募公告及有关招募文件的规定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书面《共益债投资(借款)协议》,若拒绝签订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4.我单位参与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的报名及评选程序已经依照我公司之章程规定获得有权决策机构之决议或者其他内部审批程序审批通过。
5.本承诺函在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评选程序结束前持续有效。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件名称 | 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程序) | |
意向投资人名称 | ||
管理人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 1.为便于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共益债招募程序顺利进行,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以及后续的共益债投资履行程序;3.招募程序中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 |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 | 联系人 | |
送达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意向投资人声明 | 我单位已知悉上述告知内容。我单位提供的上述地址是真实有效的,如未通知管理人变更,则该地址继续有效。管理人向我单位送达的材料邮寄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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