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配套辐射屏蔽工程招标公告

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配套辐射屏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6-0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4】9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西宁市政府拆迁补偿、银行贷款、医院自筹及申请省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辐射屏蔽工程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3 交货(工)期:接到招标人确认的排产通知后45日历天内货到工地,货到工地具备安装条件后90日历天完成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且质量保修期为2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辐射屏蔽工程为交钥匙方式,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辐射屏蔽工程设备的制造、仓储、运输、二次搬运、装卸、配合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委托监检、成品保护、权威部门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

2.5 招标内容:墙体防护,屋顶防护,防静电地板铺设,电动防护门安装,手动平开防护门安装,观察窗安装,辐射指示灯、LED灯安装等。

2.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无

2.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辐射防护系统工程安装施工(核磁共振屏蔽工程施工);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上资质及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 月21日至2016年 7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或单位介绍信,(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到西宁市西大街怡莱酒店7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费: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西宁市西大街怡莱酒店7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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