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庆阳救援机具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庆阳救援机具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庆阳)救援机具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QYZC2024-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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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采购人: | 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其他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是 | 项目概算(万元): | 999.******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救援船艇5艘、打桩机5台、风力灭火机462具、割灌机190件、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0具、水下切割机2套。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估算价(万元) | 详情 |
1 | QYZC2024-0159-01 | 999.******万元 | 查看 |
标段名称: | 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庆阳)救援机具采购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内容: | 救援船艇5艘、打桩机5台、风力灭火机462具、割灌机190件、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0具、水下切割机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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