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造型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16-0230
招标备案号:********074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展中心站造型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5]4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会展中心站造型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建筑面积9679平方米,占地面积8518.7平方米。投资额为47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时尚广场内,滨海国际会展中心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会展中心站造型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会展中心站的屋面维修改造4278平方米;支撑檩条拆除及重制更换7513.25米;排水槽拆除及重制更换363.25米。站台屋面现状主体为三块交叠式的钢结构PC耐力板顶棚,最大单跨跨度10米。本次项目投资额为474万元,招标规模9679平方米。工作内容包含:屋面耐力板及次檩条拆除更换、罩棚天沟更换、钢结构除锈防腐、局部防水、更换雨水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图纸中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6年08月2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7月26日至2016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泛亚公司302(文件逾期不售)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鲍立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99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彩娜电话:********
传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高萌电话:********
传真:********
日期:2016年7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标签: 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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