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校园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校园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16年校园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大学
项目概况:新疆大学2016年校园修缮工程(工程总造价暂估665.5万元)的监理服务;包括:1.校园环境修缮项目(校本部、南校区新凿绿化水井工程二标段和北校区校园常规绿化);2.三校区毕业班宿舍维修粉刷项目;3.校本部锅炉修缮项目;4.汉语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5.化学、物理实验楼修缮项目;6.校本部幼儿园室外环境建设工程;7.维保点监控室主机更换维修项目;8.三校区既有建筑屋面防水及零星维修项目;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配合学校做好工程的合同、安全、信息的管理工作,有效的协调学校和施工单位间的各类问题,整体上充分发挥其帮助学校监管工程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
招标范围:新疆大学2016年校园修缮工程监理项目工作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咨询服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丙级以上(包括丙级)或机电安装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以上(包括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包括丙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拟派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⑤拟派至少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单位加班施工过程)保证全程现场监督(须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员培训证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⑥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
⑦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6 年 07 月 20 日- 2016 年 07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
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资质证书副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员培训证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提供有效原件核查;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4、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1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平、李岳
联系电话: ****-******* 186*****871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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