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HXZBSG【2016】G0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分别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礼和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智达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信瑞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4建设地点:黑龙江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兴凯湖农场兴凯湖造纸厂、云山农场二十队、庆丰农场十八队;
2.5工程规模:
第一标段:兴凯湖农场(招标主体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礼和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在黑龙江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兴凯湖农场兴凯湖造纸厂,建设办公楼1692.51平方米,门卫检斤室191.31平方米,道路晒场45323.05平方米;
第二标段:云山农场(招标主体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智达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在黑龙江农垦牡丹江管理局云山农场二十队,建设办公楼1200平方米,门卫检斤室191.27平方米,道路晒场50675.42平方米;
第三标段:庆丰农场(招标主体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信瑞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在黑龙江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庆丰农场十八队,建设办公楼1200平方米,门卫检斤室191.31平方米,道路晒场39827.03平方米。
(规模以招标文件提供内容为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15日;总工期:41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一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2人,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个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注册建造师投标。
3.7其他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核实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2)按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坚决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将严格按法律规定处理。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同时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税务登记证;
(10)项目经理须为2人,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人须具备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2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工长)1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安全员2名(安全员同时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报名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授权代表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
(12)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任职项目经理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至少1项(提供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13)信用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
(14)投标人承诺书(在代理机构处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庆丰众鑫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分别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礼和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智达粮食仓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信瑞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8008
2016年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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